新乡学院数学系2011年实习工作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和学院教育实习文件精神,集合实际情况,对我系08级本科、09级专科学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实习形式: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
数学系2008级本科、2009级专科共248名学生,其中113名集中实习,分别分配在新乡市12所中小学实习,其余135名学生分散实习。
二、 实习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时间共为8周(其中具体实习时间为6周),共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阶段
2011年11月17日,召开数学系学生教育实习动员会,学习有关实习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强调教育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教育实习任务和要求,使学生了解实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实习准备阶段
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20日,在确定分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后,结合各实习学校的教学进度,由各指导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在校内认真备课、试讲,进行毕业论文准备和教学技能训练,为具体实习阶段做好准备工作。
3.具体实习阶段
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2月31日,在各实习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实习内容包括课堂教学、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见习班主任工作、参加教研活动等,具体工作由各实习指导教师协调和安排(注意提醒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做好总结,写好实习日志和实习教案)。
4.总结阶段
2011年1月4日-2012年1月8日为教育实习总结阶段,学生将完成的实习个人总结、实习教案、实习日志,连同加盖实习学校公章的实习评价表一并交给各指导教师。
三、 实习要求(具体见附件)
1. 要充分认识教育实习的重要性,认真对待本次实习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 要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实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规定,一切服从校方和指导教师的安排。
3. 实习中要做到谦虚谨慎、踏实好学,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做好各个实习环节的工作。
4. 按照学院要求,认真记录实习日志,填写实习评价表。
5. 保持与实习指导教师的联系,注意安全,有事及时与实习学校和我校指导教师联系。
6. 指导教师要切实尽到责任,负责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随时听取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处理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1
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及职责
1.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符合教师任职资格。
2. 实习指导教师应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刚分到我校任教的青年教师未经中学教学锻炼者,一般情况下不作指导教师,确实需要可经系主任核准后,并尽量与经验丰富的教师分配在一起,做好教育实习指导。
3. 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在带队教师的安排下,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学校的有关领导、教师进行联系,并与系领导保持经常的联系。
5.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实习生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备制教具;审批、修改学生教案,组织指导学生试讲、随堂听课,组织评课、评分。
6. 在带队教师的安排下,指导教师负责在实习学校的值班工作,随时听取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处理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 负责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结束后组织实习生自评。指导实习生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并负责向系领导汇报。
附件2
实习生守则
为了保证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提高实习质量,完成实习任务,实习省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 服从我校指导教师及实习基地老师的领导,虚心请教并接受指导,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2. 一般情况下不得免于实习,如在实习期间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双方实习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系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并签字盖章,做好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开岗位。未经批准离岗者,视情节、后果在实习成绩上体现。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按学业成绩不合格对待,发给结业证。一年后,经所在单位对其表现和工作能力进项评定,报我校审核,双方都认为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无故缺勤者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3. 实习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经双方指导教师认可并批准后,方可上岗。对于一些不同的想法、看法,应和双方指导教师充分交换意见,征得双方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4. 实习生要认真、努力完成好实习任务。
5. 集中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上岗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必须按时到岗。
6. 实习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在精神文明方面做出表率:衣着整洁、大方、庄重,不穿奇装异服,不留奇特发型,不戴戒指,不涂口红,举止文明,谈吐文雅。不吸烟,不喝酒,不得在实习基地散布不健康的书刊或言论。严禁将实习基地学生或其他人员带进我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7. 实习生要爱护公物,动用实习基地的公物要征得基地的同意,损坏基地的物品,要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并按基地规定赔偿。
8. 实习生必须使用普通话。
9.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安全工作条例,否则,不仅后果自负,学校还要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3
新乡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分标准
项目 |
标 准 |
分值 |
备课 |
教案要详细、规范、按照学校指导教师和原任课教师审核,试讲认真,符合要求。 |
13 |
讲课 |
内容正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的设计符合教学原则。 |
15 |
教法 |
选择教法得当,具有启发性,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注意职能的培养,实验操作熟练,效果好。 |
13 |
板书 |
板书清晰,有条理,书写工整规范、美观、无错别字。 |
12 |
实习态度 |
坚持实习育人。思想端正,纪律性强,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实习活动。 |
12 |
听课 |
节数 |
能圆满完成所规定的听课节数 |
5 |
笔记 |
做好听课笔记,要求完整、认真 |
5 |
批改作业 |
批改作业认真,能完成原任课教师布置的批改作业任务 |
10 |
见(实)习班主任 |
工作认真、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好 |
10 |
总结 |
积极参加有关总结活动,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以书面文字形式至少反映一件体会较深的事情。 |
5 |
附件4
新乡学院实习生教育实习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