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科研工作量标准和奖励核算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激励学校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弘扬科学精神,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学术水平和科研质量,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升学校学术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科研业绩奖励评价以质量导向、学术贡献、社会贡献、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为出发点,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计算原则
一、科研绩效实行计分制(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分为基础性科研工作量、奖励性科研工作量和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
二、基础性科研工作量仅用于科研工作量计分,奖励性科研工作量根据积分进行绩效奖励。对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学校按年度列支奖励专项资金预算,按照每分一千元人民币(税前)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三、纳入科研绩效的业绩包括论文、调研报告、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产权成果、国家新药、农林类新品种、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学术交流、学科竞赛等。
四、对多人完成或承担的业绩,由第一完成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五、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每年核算一次,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以12月31日为当年度截止日期。
六、科研工作量和奖励的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同一内容的科研业绩按照最高积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八、我校是参与单位的科研业绩,在原有科研积分计算基础上按照1/N计算,N为我校作为参与单位的排名。
九、对于奖励性科研工作量和突出贡献奖的积分,如部分积分用于完成科研额定工作量,则需扣除相应积分后再进行奖励。
十、成果认定时遇到的特殊情况或争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解决。
第二条 成果署名要求
获得科研奖励的科研业绩除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外均需新乡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科研论文同时需是第一作者。不署名新乡学院(Xinxiang University)的业绩均不予计分。我校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积分给通讯作者。我校本科生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积分给本专利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若我校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积分给我校导师。
第三条 额定科研工作量
教师岗:正高级职称(含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教师每年额定工作量5分,副高级职称(含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教师每年额定工作量3分,中级职称教师每年额定工作量2分,初级职称教师每年额定工作量1分。
选择非教师岗的人员不做科研工作量要求。
第二章 申报与审核
第四条 申报
由教师本人将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初审,同时学院将成果原件、证明材料原件等一并提交科研处审验。具体包括:
1.论文:期刊论文原件、收录证明、检索报告等原件。
2.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采用应提供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的批示(需盖章),批示内容应体现该研究成果具有决策咨询参考价值,或其主要研究成果形成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或者厅级以上单位借鉴采纳,并形成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等或阐明具体的借鉴采纳内容及成效(附佐证材料,如文件、工作方案等)。
3.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及本人完成的字数证明等原件。
4.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资助经费、项目完成结题等证明材料;横向科研项目的技术合同、经费拨款等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奖:科研奖励证书原件,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其中未标明获奖人员名次的须同时提供原报奖成果原件。
6.产权成果:专利证书、产权成果证书等原件。
7.国家新药类:提供新药批文、证书等原件。
8.农林类新品种:提供新品种批文、证书等原件。
9.科研平台:提供获批批文,其中未标明参与人员名次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书原件。
10.科技创新团队:提供获批批文,其中未标明参与人员名次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书原件。
11.科技成果转化:需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到账证明。
12.标准制定:应提供标准及证书原件。
13.学术交流: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参会照片、差旅凭证等参加会议证明材料。在校内做学术讲座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表、讲座照片等证明材料。
14.学科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第五条 审核
科研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查验复核,计算个人科研工作量和科研奖励得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学生单独完成的科研业绩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 个人科研工作量总积分最高不超5000分,个人科研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税前)。
第八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新乡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院科字〔2008〕10号)《新乡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院科字〔2013〕1号)《新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科字〔2011〕2号)《新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院科字〔2013〕3号)《新乡学院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试行)》(院科字〔2017〕1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地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附件:科研工作量和奖励计分标准及认定细则
2024年5月11日
附 件
科研工作量和奖励计分标准及认定细则
新乡学院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计分标准 |
成果类别 |
分数 |
学术 论文 |
Science、Nature、Cell、Lancet等期刊(不包括子刊)上发表的论文 |
1000 |
自然 科学 科研 项目 |
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防科工委等部门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 |
800 |
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防科工委等部门重点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等 |
50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部重大专项等 |
40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
200 |
国家自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 |
15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主任基金、天元基金等 |
50 |
社会 科学 科研 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 |
8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500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自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工程、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 |
300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 |
150 |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国家语委研究项目 |
50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
200 |
科 研 成 果 奖 科 研 成 果 奖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
5000 |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
4000 |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3500 |
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
4000 |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3500 |
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3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特别荣誉奖 |
5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4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2000 |
河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
1000 |
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 |
500 |
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
200 |
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发展研究奖一等奖 |
300 |
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发展研究奖二等奖 |
100 |
中国专利奖专利金奖 |
1500 |
中国专利奖专利银奖 |
500 |
中国专利奖专利优秀奖 |
250 |
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金奖 |
250 |
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银奖 |
150 |
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优秀奖 |
100 |
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 |
250 |
河南省专利奖一等奖 |
150 |
河南省专利奖二等奖 |
100 |
国家新药类 |
获国家新药证书 |
1000 |
农林类 新品种 |
国家审定农林类新品种 |
300 |
标准 制定 |
牵头国家标准制定 |
200 |
科研 平台 |
获批国家级科研平台 |
5000 |
获批河南省实验室 |
2000 |
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南省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 |
500 |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 |
200 |
科技创新团队 |
获批国家级创新团队 |
500 |
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团队 |
200 |
美 术 类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特等奖 |
50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一等奖 |
30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二等奖 |
200 |
音乐 舞蹈 类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特等奖 |
50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一等奖 |
30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二等奖 |
200 |
体育类 |
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 |
200 |
新乡学院奖励性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 |
成果类别 |
分数 |
学术论文 |
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 |
200 |
SCI一区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5 |
100 |
SCI一区期刊、SSCI一区期刊 |
60 |
SCI二区期刊、SSCI二区期刊 |
30 |
SCI三区期刊、SSCI三区期刊、SCI一区(开源)期刊、SSCI一区(开源)期刊 |
20 |
SCI四区期刊、SSCI四区期刊、SCI二区(开源)期刊、EI收录、SSCI二区(开源)期刊 |
10 |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A&HCI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文章、《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
60 |
CSSCI期刊 |
30 |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
20 |
中文核心期刊 |
5 |
调研 报告 |
被中央、国务院正式采用的调研报告 |
100 |
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正式采用的调研报告 |
30 |
学术 著作 |
专著(权威出版社) |
40 |
专著(其他出版社) |
20 |
译著 |
10 |
科研 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
50 |
省级项目(有外源经费) |
10 |
市重大 |
10 |
到账经费 |
纵向项目 |
2分/万元 |
横向项目 |
1分/万元 |
成果转化 |
成果转化 |
2分/万元 |
产权 成果 |
发明专利 |
5 |
科研成果奖 |
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 |
100 |
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
50 |
河南省专利奖三等奖 |
50 |
农林类新品种 |
省级审定农林类新品种 |
100 |
标准制定 |
牵头行业或省级标准制订 |
30 |
牵头地方标准制定 |
10 |
科研平台 |
获批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 |
100 |
获批河南省科普基地、河南省社科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50 |
美 术 类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三等奖 |
10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入选 |
2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非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入会资格 |
2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非届展)(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机构主办)入选 |
10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届展)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美术家协会、省美术馆、国家教育部主办)特等奖 |
50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届展)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美术家协会、省美术馆、国家教育部主办)一等奖 |
20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届展)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美术家协会、省美术馆、国家教育部主办)二等奖 |
10 |
音乐 舞蹈 类 音乐 舞蹈 类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三等奖 |
10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优秀奖 |
2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入选 |
10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特等奖 |
50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国家教育部等主办)一等奖 |
20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国家教育部等主办)二等奖 |
10 |
体 育 类 |
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4-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3名的主教练 |
20 |
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 |
30 |
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2-3 名的主教 练、单项比赛第2名的主教练; |
10 |
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 |
10 |
新乡学院基础性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 |
成果类别 |
分数 |
学术 论文 |
SCI三区(开源)和SCI四区(开源)期刊、SSCI三区(开源)和SSCI四区(开源)期刊、EI开源期刊 |
5 |
新乡学院学报、行政科学论坛 |
1 |
其他CN期刊 |
0.5 |
调研 报告 |
厅级人民政府正式采用的调研报告 |
10 |
科研项目 |
省级科研项目(无外源经费) |
10 |
市厅级项目 |
5 |
申报国家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1 |
产权成果 |
实用新型专利 |
3分/件 |
外观设计专利 |
1分/件 |
软件著作权等 |
1分/件 |
科研成果奖 |
市厅级一等奖 |
10 |
市厅级二等奖 |
6 |
市厅级三等奖 |
3 |
学术交流 |
参加学术会议并做报告(每年不超过两场) |
3分/次 |
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或展示(每年不超过两场) |
1.5分/次 |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每年不超过两场) |
1分/次 |
在校内做学术讲座(每年不超过两场) |
0.5分/次 |
科研平台 |
获批市厅级科研平台 |
10 |
科技创新团队 |
获批校级科技创新团队 |
10 |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赛事) |
国家级一等奖 |
20 |
国家级二等奖 |
10 |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 |
8 |
省部级二等奖 |
4 |
省部级三等奖 |
2 |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未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赛事) |
国家级一等奖 |
5 |
国家级二等奖 |
4 |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 |
3 |
省部级二等奖 |
2 |
省部级三等奖 |
1 |
美 术 类 |
正式出版40页以上的个人作品集 |
10 |
教师创作作品获作品参加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或作品被省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收藏1件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中国文联下属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主办展览1次 |
3 |
教师创作作品获作品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展览中入选奖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文化厅、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一等奖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文化厅、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二等奖 |
3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文化厅、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三等奖及以下 |
1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届展)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美术家协会、省美术馆、国家教育部主办)三等奖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届展)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美术家协会、省美术馆、国家教育部主办)入选 |
3 |
音 乐 舞 蹈 类 音 乐 舞 蹈 类 |
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重要角色、担任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 |
10 |
教师创作作品获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 |
8 |
教师创作作品获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 |
3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 |
1 |
教师创作作品获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作品 |
5 |
教师创作作品获在省电视台播出的作品 |
3 |
教师创作作品获省(部)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国家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 |
5 |
省(部)比赛作品奖、表演奖 (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国家教育部等主办)优秀奖 |
3 |
体 育 类 |
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单项比赛前4-6名的主教练 |
3 |
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4-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第3-5名的主教练; |
3 |
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2-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第2名的主教练 |
3 |
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4-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第3-5名的主教练 |
2 |
说明:
1.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索引,SSCI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为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索引。期刊分区标准参照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大类分区情况。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以有资质检索查新部门出具的已被收录检索证明为准,须附详细的检索信息和文章链接网址。
2.中文核心期刊是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3.论文发表的刊物均指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在《关于新乡学院建立学术期刊“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新院学术〔2024〕2号)中负面清单范围内的论文不计入科研工作量。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4.小说、诗歌、散文、戏剧、音乐、美术等文艺创作必须是入选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作品,艺术作品不能少于两幅。
5.在同一刊物同一期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作品)的,按1篇认定。
6.学术著作字数一般不少于15万字,权威出版社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
7.纵向科研项目指省辖市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及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机构(如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下达或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的级别以下达或立项时确定的级别为准。
纵向科研项目的工作量和奖励按照完成年限平均分配,延期没有结项的,延期不再计算科研工作量和奖励,到账经费积分按照当年到账经费为准。
8.横向科研项目是指未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科研规划,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等委托或合作研究,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最终研究成果由资助单位应用的研究项目。
9.科技创新团队的工作量和奖励按照完成年限平均分配,延期没有结项的,延期不再计算科研工作量和奖励。
10.获奖的文艺作品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的原创,艺术类作品奖不包括指导和辅导学生获奖。
11.学科竞赛指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国家级学会、教育部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厅等省级行政部门、教育厅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行业协会的省级分会、国家级学会的省级分会、地市等行政部门、省级协会学会等主办的学科竞赛。